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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海關宣導CSI及AMS
中華日報航運電子報 陳瓊如 96/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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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土安全部海關暨邊境保護署(CBP)海關官員CSI小組基隆組組長 Carl Picerno
及高雄組資深研究員 Jim Tokmenko 於關稅總局14樓簡報室就「貨櫃安全計畫(CSI)」及「自動化艙單系統(AMS)」等事項向航運業及承攬業者宣導。
這次宣導座談會受邀對象包括,「台北市國際貨櫃航運協會」、「中華民國輪船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及「中華民國船務代理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等3大公會以及10家專營美國線之貨運承攬業者,業者參與相當踴躍,並認為配合美國推動貨櫃安全相關措施,不但可防堵國際恐怖主義之蔓延,同時亦可加速貨櫃之通關,但業者反映,對於經由台灣港口轉運至美國之其他國家出口貨物要求申報詳實貨名,因起運口岸之運輸業者未申報詳細貨名,故轉運口岸之國家配合上有其困難。希望美方亦能考慮協助解決此問題。
會中首先由該總局徵課處處長陳錫霖致歡迎詞,陳處長表示,CSI於我國實施兩年來在台美通力合作下成效斐然,不僅使輸美貨櫃得以便捷化通關,且先後破獲偽美鈔、轉口香菸、先驅化學品及仿冒商標等重大緝案,對於打擊國際犯罪、維護貿易安全及便捷化正常貿易有不可磨滅的貢獻。
接著由美國海關進行簡報,並與業者進行問題及討論雙向交流。CSI係美國為防止恐怖份子利用海運貨櫃載運核、生、化等大規模毀滅性武器進入美國港口製造恐怖事件,而與各國海關簽定合作計畫,對輸美貨櫃於出口港先行安全查驗;而AMS則係貨櫃安全計畫之篩選資料庫,航商必須在輸美貨櫃裝船前24小時預先傳輸艙單資料至該系統,且申報貨名不可籠統,以便美方篩選高風險貨櫃,並於裝船前予以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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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關協會建議國際物流承攬業應納入獎勵投資範圍
中華日報航運電子報 陳瓊如 96/10/9 |
| 針對經濟部商業司預告訂定「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屬於國際物流事業部分獎勵辦法」草案,中華貨物通關自動化協會向商業司提出建議,認為從事國際物流承攬業具有全球分支機構或相互代理業務,應列入獎勵投資範圍。
通關協會指出,從事國際物流承攬業具有全球分支機構或相互代理業務,應列入獎勵投資範圍,凡從海關監管物流中心或物流中心策略聯盟資源整合成為大型跨國第三方物流,保稅倉庫從事貨物旅館已逐漸淘汰出局,取而代之的是國際物流承攬配送業置國際物流保稅倉庫成為中型的跨國第三方物流業,這三種業者應列入獎勵。
據了解,目前草擬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屬於國際物流事業部分獎勵辦法該辦法草案,是依據「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訂定,並將受獎勵事業應符合審查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之4大篩選原則:「新興產業或產品、外部性或外溢效果大、國際間競爭效果、現行法律尚未給予獎勵」,故適用對象除投資計畫須由經濟部專案核准,其以接受國內外廠商委託,1.從事國內外原物料、半成品或成品集結倉儲、庫存管理、轉運及配送業務,進行重整、測試、檢驗、簡易加工、提供複委託加工或其他服務之「加值併貨與物流配銷服務」或2.從事國內外廠商維修零組件之庫存管理及客戶退修品之物流、通關業務,進行測試、檢驗、維修、複委託維修、測試、檢驗或其他服務之「售後維修服務」,且其貨物最終均須再出口。
關於適用門檻則有2種選擇,其一為實收資本額或增加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1億元以上者,其中有5千萬元用於實質投資,若不含購置土木工程則須達3千萬元;其二為實收資本額或增加實收資本額達1千萬元以上,其中從事「售後維修服務」者,於投資計畫期間內之新增營業收入淨額累計須達3億元,而從事「加值併貨與物流配銷服務」或同時從事「加值併貨與物流配銷服務」及「售後維修服務」,則新增營業收入淨額累計須達4億元,申請之公司在3年內完成投資計畫並向經濟部取得投資計畫完成證明,即可選擇適用促產條例之股東投資抵減或5年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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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出口區藉高雄軟體園區擦亮40年老招牌
中華日報航運電子報 陳瓊如 9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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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經濟部加工區負責經營管理的高雄軟體園區,可說攸關南部地區新一波產業的引進與發展,經濟部與高雄市政府投入了各種可利用的資源,希望全力培育成南部產業界未來最閃亮的一顆明珠,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有意藉高雄軟體園區擦亮40年老招牌。
據了解,40年前建立的加工出口區制度與管理模式為當時世界所創,不僅對締造舉世聞名的台灣經濟奇蹟厥有顯著的貢獻,同時亦成為開發中國家競相模仿的對象,如今加工出口區之管理制度,更隨著時代潮流之變遷,不斷的調整體質,朝更具彈性與創意、低度管制、以客為尊、優質生產環境的「加值園區」方向發展,值得一提的是,科學園區創設之初可以說是取材自加工區的制度與經驗,由於科技產業的蓬勃發展,科技園區的光芒早已凌駕加工區之上,因此,加工區受命負責屬性完全超出加工區領域的高雄軟體園區之開發,確實給習於生產製造環境的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帶來嚴苛的考驗。
經濟部加工區管理處表示,如與南港軟體園區開發初期的慘淡經營相比較,高雄軟體園區由國城公司負責開發的南部坵塊雖然預計年底方能完工啟用,而已簽約並獲准投資率家數已達29件,佔可供租售面積達30%;另北區G坵塊由慶富造船集團等3家公司共同集資自行興建企業總部辦公大樓及造船研發中心也將於年底完工,這樣的開發進度與招商成績其實並不遜色,加工區管理處官員指出,經過40年,加工區的老招牌也許已稍有褪色,然而高雄軟體園區的開發正好提供一個新的戰場,讓這一塊老招牌有重新擦亮,再綻光芒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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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鐵礦砂談判即將啟動
散裝船運市場行情看俏
中華日報航運電子報 李錫銘 96/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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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國國際散裝船運市場行情處於萬點高位盤整階段,據海運業者提出看法,在明(二00八)度全球鐵礦砂談判即將啟動,預期散裝船運市場可維持短多行情。
截至上週四(十八日),波羅的海乾散貨運價指數(BDI)以10732點維持萬點不墜,其中巴拿馬型船市場穩中趨升BPI為10804點,海岬型船運價指數(BCI)報收於15299點,雖呈回落走勢,但仍超過一萬五千點行情。
消息指出,就巴拿馬船型來說,全球蜂擁而至的冬季煤炭需求導致澳洲煤炭出口港船舶滯港,美灣穀物貿易高潮未盡,加之韓國租家在中長期期租市場加碼使運能吃緊進一步凸顯,這些利多因素推動上週巴拿馬型船市場行情在一萬點以上的高位繼續揚帆疾進。
海岬型船市場由於投機性租家的過度炒作導致租金水準達到匪夷所思的高價位,乾散貨海運行情上週末開始減緩,部分交易商已經開始清倉行動,導致當週海岬型船市場震盪下調,但由於市場運能供應持續緊缺,成交的航次租船日租金大部分仍維持在17萬至18萬美元的高價位元,部分航區由於需求與運能分佈不平衡導致其成交的租船費率仍相當搶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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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部航政監理新系統明年底完成建置
中華日報航運電子報 李錫銘 96/10/26 |
交通部航政監理新系統四大子系統將在明(九十七)年底完成建置。
據負責該系統建置之中華電信數據通信分公司政府網路處副工程師郭經國提出時間表指出,航政監理系統包含航運業管理、船舶管理、海運技術人員管理及船舶進出港管理等四大子系統,其中航運業管理系統是在去(九十五)年開始建置,明年完成、九十八年上線,船舶管理系統今年開始建置明年上線,海運技術人員管理系統明年開始建置、九十八年上線,另船舶進出港管理系統已在今年六月一日全面上線。
談到航政監理系統改造效益,郭經國表示,新系統將業務流程予以簡化及整合,增加承辦人處理能量及加速申辦流程處理時效,將重複之表單格式及附件簡併可有效降低航商成本,同時整合交通部及各港之主機系統,可達降低整體航運成本功效。
據悉,明年航運業管理系統建置包括了聯營合作營運登記、外籍船申辦事項、投資抵減申報、貨櫃集散站經營業增資擴建申辦、運價表變更/營運資料申報、小船經營業相關申辦事項及小三通相關申辦事項。
航政監理新系統均建置於MTNet平台,將各項申辦業務之資料運用網路及資訊安全技術提供一個良好且安全的資料交換整合環境,使貿易、通關及國際運輸的申辦環境得以在共通的架構下完成建置,促使優質經貿網路營造營運總部優勢環境,有效提效我海運國際競爭力,奠定發展全球運籌中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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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櫃船航商
整併航線迎淡季
經濟日報 郭維邦 96/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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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亞洲出口到歐美的耶誕節貨櫃旺季接近尾聲,已有航商決定整併現有歐美主要航線,彌補多餘運力的缺口;原本要延續收取的旺季附加費及微幅調漲運價的計畫可能無法實施,預估將使航商今年獲利打折扣。
隨著波羅的海綜合運價指數(BDI)站上1萬1,000點,帶動散裝航運裕民、新興等股價大漲,加上日前長榮集團總裁張榮發看好明年航運業景氣,昨天台股資金轉向搶進貨櫃航運長榮、陽明及萬海等三檔貨櫃船股,股價連袂大漲,長榮及萬海甚至以漲停板價收盤。
業界指出,今年貨櫃船表現能回到正軌,一是航商在美國線的運力調派確實發生效果,貨主端不再處於絕對優勢,雖然貨櫃船業開始步入淡季,但全球經濟景氣向上趨勢不變,今年底之前的淡季應不會太過明顯,是資金市場願意在淡季來臨時反向操作進場大買主因。
業界指出,亞洲出口到歐美的耶誕節旺季檔期進入尾聲,繼歐洲線之後,北美航線貨櫃船運市場運價呈現盤旋,在期今年底之前的淡季,已有部分航商採取暫時合併少數幾條亞洲到北美航線,趁此空檔調整船隊,有的則調整船隊運力,先調派較小載櫃量船舶。
業界表示,亞洲到歐美線的裝櫃率仍在微幅下降,原本業界認為今年的旺季會拖長到11月中旬,但情況並沒有發生,航商原本規劃要延長收旺季附加費的計畫可能打消,10月底時就會取消旺季附加費,連原本想略為調高運費的計畫也決定作罷。
業界指出,明年行業景氣展望仍佳,預計在明年元旦後,會再出現一波小旺季到2月出,配合中國大陸在華人農曆春節前把應交的出口貨櫃裝船送到歐美等主要市場。
不過,航商仍看好明年景氣,認為油價雖持續上漲,對貨櫃船航商負面影響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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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中心業者實施自主管理作業手冊」修正
台灣新生報 陳維強 96/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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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修正「物流中心業者實施自主管理作業手冊」項目三、項目六、項目十一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
依規定,貨櫃(物)進中心後,除經海關核准貨櫃(物)存儲於露天處所者,應即拆櫃或卸貨進倉。憑轉運申請書(L1外貨進儲物流中心)或進口報單(D8外貨進保稅倉)或進口報單(D7保稅倉相互轉儲或運往保稅廠)或出口報單(B2保稅廠相互交易或進儲保稅倉)或出口報單(D1課稅區售與或退回保稅倉)或國內貨物進(出)單或相關文件、裝箱單(保稅貨物進儲按月彙報)或貨物運出檢驗、測試、重整、簡單加工紀錄,核對料號、嘜頭、數量無訛後,點數監視進倉。進倉貨物,應於包裝以條碼標示貨物名稱、規格、料號,以整箱或整櫃儲存者,其外箱條碼或貨櫃號碼之標示應加列內裝數量,並刷碼登錄電腦;但貨物及其外包裝均不適於以條碼標示刷碼方式,經轄區海關核准者,得以人工登錄電腦。每批貨物上架並登錄後,應以電腦比對進倉貨物與原申報貨物明細是否相符。按月彙報進儲之保稅貨物,如有申報運出之需要者、應立即申報。但其進儲或運出依物流中心與保稅區廠商間按月彙報案件之電腦系統需求表辦理者,不在此限。進儲經海關公告訂有存儲期限之貨物,由專責人員押運進儲,並立即拆櫃卸貨點數進倉,存放於專區。但經海關核准貨櫃(物)存儲於露天處所者,以原櫃(物)存儲於專區。重整或簡單加工以貨物流通過程所必需者為限,不得以大型複雜機器設備從事加工。於物流中心辦理者,應於重整及加工專用倉區辦理。委外辦理者,應經轄區海關核准後始得運出。
重整加工品由物流中心出倉進口或出口(含視同)之報單申報方式:(一)重整後之加工品申請出倉,應於報單上詳細報明貨物重整前、後之名稱、數量、進倉日期、原報單號碼、重整申請文號等,以供海關審核。但重整加工品係以B2報單並依前述方式申報及登帳者,免再報明。(二)應依重整加工品之貨物狀況申報完稅價格、稅則號別及應否課徵貨物稅。因重整加工產生之廢料或不良品,經點數後以加工申請書編號登錄專帳及存入廢料儲存區控管。委外重整或簡單加工所產生者,應全數運回物流中心依規定處理。專責人員監視辦理後,作業文件依序留存備查。進儲物流中心之洋菸酒,不得委外重整。
物流中心與保稅區事業間之交易,有按月彙總申報之需要者,得向轄區海關申請。運往或退回保稅工廠、保稅倉庫、其他物流中心、加工區、科園區:專責人員憑「進口貨物放行」訊息│簡5116或簡5116S及報單副本,核對出倉貨物之貨物帳原進儲報單號碼或進儲編號、項次、貨名、規格型號、料號、數量、單位無訛,監視貨物裝櫃或可加封卡車(貨箱),除依規定得免加封者外,並加封自備封條,數量零星得按件分別以經海關核可之紙封或鉛封加封(得與應以自備封條加封之保稅貨物併車)後,電腦列印附有條碼之「貨櫃(物)運送單(兼出進站放行准單)」(併車貨物應分別列印)簽章放行運出,該運送單兩聯交司機隨車送交目的地海關或專責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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